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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巡视诊断工作的通知

2014年11月07日  点击:[ ]


陕教〔2014〕3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巡视诊断专家组成员: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陕西省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陕西高校巡视诊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推动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意见(2014-2020年)》(陕办发〔2014〕2号),逐步扭转“办学思路功利化、学科设置同质化、管理方式行政化”倾向,推进高校深化改革、办出特色、内涵发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工作方式

省教育厅选聘专家,委托专家制定巡视诊断指标体系、工作指南。

专家组进入55所省教育厅管普通高校(本科34所、高职21所),围绕人才培养中心任务,从教学工作切入,对学校的发展规划、办学思路、学科专业、师资队伍、管理运行、教育质量等情况进行巡视诊断,聚焦关键领域、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形成巡视诊断报告。

巡视诊断,坚持“提高质量、内涵发展”的方向,“分类指导、一校一策”的方式,“问题导向、深化改革”的方法,“实事求是、独立客观”的方针。

部属、行业属、市属普通高校对照指标体系开展自查诊断。

省教育厅组织高校进行整改提高,针对突出问题、普遍性问题调整完善相关政策。

三、专家队伍

省教育厅成立陕西高校巡视诊断专家组,选聘24位专家,设立首席专家2名,为专家选配工作助手、秘书和联络员。

按巡视诊断高校的办学层次和所在区域,专家组分3个小组开展工作,每个小组设立组长1名、副组长1-2名。

四、工作安排

巡视诊断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5月至6月底为第一阶段,9月下旬至11月底为第二阶段,12月上旬进行总结,时间共5个月左右。先进行试点,再调整完善政策措施、全面推开。

部属、行业属、市属普通高校自查诊断工作于10月底前完成,向省教育厅报送自查诊断报告。

五、工作要求

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对高校进行巡视诊断,是省委、省政府基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态势作出的决策部署,是摸清底子、建立我省高等教育的坐标系的基础工作,是探索管办评分离、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创新工作,是解决高等教育存在问题、推进内涵发展的重大举措,也是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主动配合,以接受巡视诊断为契机,提高治校办学能力,提高人才培养水平。

专家组成员所在高校,要统筹安排,确保相关人员集中精力参加巡视诊断工作;要提供相应保障,为开展巡视诊断工作创造必要条件。

专家组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

专家组和高校要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

省教育厅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查。

联系人:范永斌电话:029-88668938

附件:

1.陕西高校巡视诊断专家名单.doc

2.陕西高校巡视诊断指标体系.doc

3.陕西高校巡视诊断工作指南.doc

4.陕西高校巡视诊断工作纪律.doc

                                  陕西省教育厅

                                 2014年4月28日

陕西高校巡视诊断专家名单.doc

陕西高校巡视诊断指标体系.doc

陕西高校巡视诊断工作指南.doc

陕西高校巡视诊断工作纪律.doc